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十堰亿成置业有限公司汉江画苑商住小区建设项目a13、a14地块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汉江画苑商住小区建设项目a13、a14地块
建设单位:十堰亿成置业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(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,详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公示20个工作日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张府军
联系电话:18671975666
电子邮箱:418519760@qq.com
十堰-汉江画苑一期-环保验收调查报告-公示本(做附件).pdf
十堰亿成置业有限公司
2018年7月24日